黑建协[2019]28号
各市(地)建筑业协会、省农垦、森工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企业******人才参与“三优”评选,激发更多的企业和企业******人才参与“三优”评选的热情,参照广大会员单位的反馈意见,现对“三优”评选办法中第三章内容予以补充说明,具体补充说明内容如下:
对近三年内未获得过工程质量奖和个人奖项的参评企业和个人,在具备其他参评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参评:
1、近三年内企业承建过或个人负责承建过合同额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且质量较好;
2、近三年内企业承建过或个人负责承建过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民生工程项目,且质量较好、社会效益显著;
3、近三年内企业承建过或个人负责承建过具有特殊战略意义、政治意义的工程项目,且质量较好;
4、近三年内企业参与过我省的扶贫攻坚工作,捐赠善款达到或超过20万元的。
以上条件,符合第1-3条内容的,参评企业或个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等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及建设单位对工程的总体评价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等证明材料,并附详细文字说明;符合第4条内容的,企业需提供捐赠证书彩色扫描件,并附详细文字说明。
特此补充说明。
联 系 人:冯霄雷 魏培培 于春风
联系电话:0451-85991784,0451-87017977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20号
邮 箱:hljjzyxh@163.com
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
2019年10月28日